2009年10月22日 星期四

必勝金律3:愛慕神的話

粗字體文字內容轉載於 30歲之前一書 利百加著

前言
這章所說的是人與聖經的關係,
腓力牧師認為,聖經是神寫給他的情書。
更說明了讀神學院不等於與聖經有親密的關係。
腓力牧師更曾經想要一年中不看聖經,要以屬靈的書為主。
但上帝透過祂的方式,喚醒了腓力牧師。

我的生活原則~腓力‧曼都法

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,終日不住地思想。(詩篇一一九篇97節)

對我來說,這聖經代表我與神的關係。
我怎麼可能對這麼榮耀的耶穌感到無聊呢?
我若愛祂,也要愛祂的話語。
那話語是神的聲音,是我良人的聲音!

我若不會對耶穌感到無聊,就不會對祂的聲音覺得無聊!

聖經是神寫給他的情書!
如果你愛耶穌,你一定也愛祂的情書。我用愛祂的心去讀它。
不喜歡讀聖經,是因為他們沒有真正愛上他們的神;
如果他們真的愛祂,就一定會愛讀祂的情書。

讓自己儆醒:
看到這章節,開始反省自己一直以來看聖經的態度。
有時候當看到自己有幫助的話語時,那喜愛上帝話語的心情是滿出的。
反之,當看到覺得不懂上帝要表達的話語時,那是怎樣的想法呢?
當初當我讀到舊約有關建造聖殿的長寬高和有幾肘的部份時,
心理也起了很大的疑問?這些放在聖經裡有怎樣的意思呢?
當時我不懂,還是看了。
不否認的,現在我還是不懂,但我相信...
未來,上帝會用我可以理解的方式讓我去喜愛祂這部份的話語。
"用愛祂的心去讀!"說起來很簡單,但做起來呢...
只能放在禱告中,求主幫助我的心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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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對不可把聖經當作護身符,乃要使裡面的真理活出來!

你要成為與神親近的人嗎?不是透過其他屬靈書籍,乃是透過我口中的話!
信主最高主權是神的話語,不是他的經驗,
也不是他的成就或其他屬靈書籍。
聖經為主,屬靈書籍為輔。
因我的生命及事奉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上。

讓自己儆醒:
我也曾把聖經當成護身符嗎?
我不知道,或許是曾有過,只是自己不知道。
這就是人,這是我們身上的罪。
常以為我帶著聖經,我有讀聖經,那我就會得到平安?其實不是!
而是如同腓力牧師所講的,要使真理活出來。
一切的主權都在於神,而不是人,不是書籍。
去教會、去禮拜,不是為了教會、不是為了人。
乃是神!是你與神之間的關係。
別把教會、牧師或長老看的比上帝還重要,這可是不對的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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