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21日 星期三

必勝金律1:孝敬父母

30歲之前一書 利百加著
粗字體文字內容轉載於

前言
腓力牧師小的時候因身體不好,會常常抽筋,情況一直沒好轉,
腓力牧師的母親在一次的驚慌中,向神說:
『主啊!不要取走!這孩子交給祢!求祢保守他!』
所以他的人生經驗了許多的改變。


我的生活原則~腓力‧曼都法

當孝敬父母,使你日子在耶和華─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(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)
孝敬父母是孩子絕對的責任,我相信每個基督徒都知道。
這成為神誡命中最簡單的命令也不是偶然。
雖然這命令簡單,但實際上,要行出來並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。
父母是神在地上的代表


讓自己儆醒:
"孝敬父母"這是十誡中的第五誡
如同腓力牧師說的,這是很簡單的命令,但要去做真的沒有那麼簡單。
父母是神地上的代表,有時候父母所說的話我們都會聽嗎?
尤其在我們叛逆時期時...
反之,養育我們的父母,在我們身上真真實實付出的一切,
他們的話我們都不聽的話,
那我們又怎麼能會聽從耶和華─我們神的話呢?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當我在聖靈的恩膏之下,我不屬於任何人!我是屬基督!
但當我回到家,我是屬於我家屬的!我是屬於艾琳‧沙菲拉!我也屬於凡妮莎!


讓自己儆醒:
這段話讓我想起在聖經馬太福音(12:46~50)裡有這麼一段話
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,不料,祂母親和祂弟兄站在外邊,要與祂說話。
有人告訴祂說:『看哪,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,要與你說話。』
祂卻回答那人說:『誰是我的母親?誰是我的弟兄?』
就伸手指著門徒說:『看哪,我的母親,我的弟兄。
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。』
我覺得這是同等意思的話語。
在屬靈的恩膏下,每個人都是同等的,
沒有因為那人是牧師的兒子、長老的兒子...等
他就可以受到比較多恩膏...
我們和上帝的關係,是屬於我們個人,沒有第三者。
上帝只是透過這些人,傳揚祂的慈愛與恩典。
腓力牧師在他身上有這樣的區分,
因為有許多神僕人的家庭失去他們與家人美好的關係,問題不是在於他們失去溝通,
乃是因為有些僕人忘記脫掉他們恩膏的衣袍。
這也好比人,在不同的場合,就要扮演好自己,
當學生時,在學校你就是學生,不要把工作上的自己拿到學校裡。
當父母時,在兒女面前你就是父母親,不要拿對待員工的方式對待兒女。
當夫妻時,在家庭你就是丈夫(妻子),不要把你在教會穿上的恩膏或衣袍帶給家人。
....等。
很多神的僕人,在服事上的成功,家庭卻破裂。
這隨時要儆醒自己,未來當有機會為上帝做任何的服事,要懂得做好的區分。
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